5月25日,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国省道开展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搭着一个人有些“不对劲”。
市面上常见的三轮车通常都是
这样的↑
↓这样的
或许。你见过这样的三轮车吗?
改装后的“三轮车”
原来,为了方便车主肖某将原本的两轮摩托车改装成了一辆既能载人又能载货的三轮车。
经交管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该车辆还处于注销状态执勤民警依法对改装车辆进行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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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