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买了一辆豪华版汽车,维修时却被告知这只是一辆低配车,这是什么心情?日前,消费者陈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陈先生表示,去年他在上海一家4S店购买一辆家用汽车,购买时合同上写明车型为自动豪华版。但在随后的一起交通事故维修中,当地的4S店进行维修时却被告知这辆豪华版轿车只不过是低配车型的改装版。陈先生认为经销商存在欺诈行为,向其讨要说法,却遭拒绝。无奈之下,只得向市消保委投诉。
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受理了消费者的投诉。经了解,消费者购车合同中约定的车辆型号为自动豪华版,专业办依据厂方豪华舒适型的《配置参数表》与消费者的车辆作了比对,虽然车辆配置和参数表一致,但在消费者的购车发票中,专业办发现了端倪。车辆发票识别码对应的车型是领先舒适型,而非消费者理解的豪华舒适型。
原来,车上一键启动、疝气大灯、真皮座椅等配置均是4S店自行加装,相关配置虽然跟“豪华”车型一致,但此“豪华”并非彼“豪华”。
在沟通中,经销商表示消费者所购车辆是促销车,消费者在展厅查看样车确认后才购买,车辆的交易金额也是在领先舒适版的价格基础上进行的洽谈。经销商认为合同约定配置和实际交付车辆一致,不存在欺诈的行为。在专业办的追问下,经销商承认自动豪华是为了配合销售活动,企业自行给车辆起的名称。
经过调解,虽然专业办据理力争,但经销商认为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了车辆,不同意消费者退车的要求,但提出可以对车辆增配的装潢用品进行更换或退货。消费者不同意经销商的处理意见,调解终止。消费者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本案中,消费者的购买价格是在领先舒适版的价格基础上进行的洽谈,一键启动、疝气大灯、真皮座椅等配置均为装潢,经销商在合同中予以注明并依约进行了交付,这并无不当之处。但经销商以“豪华”字样向消费者宣传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而厂家的宣传彩页上也有以“豪华舒适”命名的车型,消费者无法识别两者的区别。经销商以“豪华”作为卖点销售车辆,而对于原厂车型和改装车辆的区别之处却避而不谈,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存在引人误解的宣传,应承担部分责任。
专业办提醒消费者,如果车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一定要留个心眼,切勿贪小而掉入商家的文字圈套。
一是买车前要做“有心人”,购买新车前要对自己偏好车型的配置及价格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要做到心中有数。汽车生产商的官方网站一般都会对所生产汽车的车型、配置进行详细的介绍,并公布汽车配置参数表。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或客服电话等途径,查询欲购车型的配置信息,包括车型名称、发动机排量、外观尺寸、多媒体配置及座舱内饰等。
二是提车时要做“用心人”。仔细查验车辆配置是否与厂家公布的配置参数表一致,改装过的汽车一定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如方向盘、安全气囊等配置不易改装,只要留心观察就能看出破绽。
三是不要轻信经销商的夸大宣传。对经营者的各种承诺,购车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不要被花言巧语所骗。要注意与经销商签订正规的购车合同,并将经销商做出的承诺注明在合同中。同时,要求汽车经销商开具能体现实际购车款的发票,一旦发生纠纷,便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