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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岁小孩在售楼部被门夹断手指,你觉得责任在谁?
我觉得主要责任还是在于父母!孩子只有2岁!太小了!没能照顾好!父母干什么吃的!连个2岁小孩都照顾不好!俗话说得好,伤在儿身上,痛在父母心里!这是一点没错的!好好的一个小孩子被夹断手指,应该很难复原的!就算是复原了,也有伤疤,也没有像以前那样灵活!这样容易让孩子心里留下很大的阴影!并且这个阴影会伴随孩子一生的!天下没有后悔药可吃!所以当父母的应该要吸取教训!这种低级错误以后不要再犯了!及时改正,善莫大焉!
对于2月26日,在西安高新区永和璞玉楼盘售楼部看房过程中发生的这次意外,我认为主要责任在父母,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孩子的安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带两岁的孩子外出,必须时时刻刻紧盯着孩子;另外,售楼部也有一定的责任,关门时如果观察一下周围,可能就不会有这场意外了,保证看房的客户的人身安全也是必须的哦!
2月26日,就在西安一楼盘,全全和其哥哥当时被父母带来看房。
岂料不幸的是,全全手指被夹伤,而事发时,全全的妈妈正在看沙盘,当时听见了孩子尖叫,才知道孩子手指被夹。
最后孩子被紧急送到医院,经历了一个多小时的手术,缝了二十多针。
而据楼盘工作人员说,当时全全的哥哥独自冲出了门外,由于门口是停车场,工作人员担心其安全,忙着开门出去追孩子,岂料,在开门的时候夹伤了全全的右手。
笔者认为,具体事情过程如何,最终还是得看当天监控。
售楼部,作为服务提供方,对于前来看房的人是应该具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其小孩受伤,售楼部是肯定需要负责的。
而最主要的是,无论这个意外是怎么的发生的,孩子的手都的确是被售楼部的员工弄受伤的,这点毋庸置疑。
而员工当时接待看房人员,本来也是一个职务行为,对于这个职务过程中发生的过错,那也应该由售楼部来承担。
再说孩子的父母。
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是具有监护责任的,看房过程中,当时父母都在,也没有把监护权暂时托管给他人。
3月4日,网友“熊大熊二光头强”在华商论坛发帖:2月26日,武女士在西安高新区永和璞玉楼盘售楼部看房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在关闭售楼部大铁门时未看到旁边的孩子,导致两岁孩子的右手中指被门夹伤,中指大块肉被挤掉,现场血流不止。后先后奔波于高新医院、521医院,在事发后5小时终于为孩子做了微创手术。
关于这个以为的责任,华商论坛的网友展开了激烈讨论:
网友“热爱西安的人”认为:售楼部责无旁贷,肯定少不了责任,若是协商不了还可以走法律途径,但网友曝光照片和联系方式有点不妥。但是,这么小的孩子,作为家长你们自己的责任在哪里?
网友“ 毛毛虫8218001”:事发当时,家长在哪里?这是售楼部这不是儿童乐园,也不是幼稚园。没人义务给你看孩子。家长不负责任怪别人。你们家长就没一点责任吗?
无论如何,事情已经发生,双方应该就此进行积极沟通,不回避、不推责,积极反思,勇于改正。作为家长,带无行为能力的孩子外出,一定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
苹果耗子来回答此问提。
1.楼盘工作人员的责任。若楼盘工作人员在开门时小心一点,就会发现小孩把手放在门框里,也就不会用力开门,导致小孩手指被夹断。
2.售楼部或开发商的责任。因楼盘工作人员是售楼部的员工,所以售楼部应当承担员工过错所造成的责任;若售楼部不是独立的法人,而是属于开发商,那就由开发商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3.小孩父母的责任。作为2岁小孩的父母,由于一时的疏忽,造成小孩脱离自己的保护,导致意外发生,小孩手指被夹断,监护人有一定的监护失职的责任。
但是,无论谁的责任,最终伤害的结果是发生一个2岁小孩的身上,年纪这么小,恐怕会让其留下心理阴影,也不利于其成长。希望带小孩的家长们务必小心,在外出时注意保护小孩,并从小教导小孩注意如何保护自己。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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