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厂家给的汽车销售折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厂家给的汽车销售折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会计开具普通发票后发生销售折让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一、开具红字发票相关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第三条: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即:若蓝字发票金额为100元,开具红字发票时可分别开具20、30、50三张红字发票,总金额不超过100元。)
二、开具红字发票的前提:
1、时间: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当月可开红字发票)外,需满足跨月的条件。
2、情形: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票有误或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
三、确认收入后发生销售折让开具红票处理方式:
(销售折让: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他们的要求,协商在不退回的基础上要求卖方在商品价格上给予一定的折让的行为。)
1、仅就折让部分冲红。
2、全数冲红后重新开具正确发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厂家给的汽车销售折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厂家给的汽车销售折让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