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际资源开发合作,推动国内矿业进度加快,积极开展整车、零部件、基础件、关键材料等产业链上下游交流合作,打击投机炒作、抱团取暖严厉打击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多措并举,同时努力保障关键原材料供应和价格稳定。
2023年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务车辆综合电动化试点地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相关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目前公共部门电气化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2022年销量将达到688.7万辆,连续八年位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新车销量的比重将达到25.6%。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2025年目标将提前完成。年度发展目标。总体来看,我国已经掌握了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技术,形成了涵盖基础材料、零部件、制造装备的完整产业体系。具备支撑产品全面市场拓展的基础和条件,但仍面临全面挑战。换电便利性有待提高,产业融合发展还不够。与此同时,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也对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共部门车辆使用频繁,在燃料消耗总量和污染排放总量中占比较大,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公务用车综合电动化试验区,推动车辆电动化水平提升,不仅可以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基础设施建设,还可以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能源的探索和创新应用。新业态,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发展优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此,我部、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
问:制定《通知》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试点工作坚持需求牵引、政策引导、因地制宜、联动融合的原则。主要有三点考虑: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支持广泛参与。确定公务用车、城市公交、租赁、环卫、邮政快递、物流配送、机场等七大重点领域。结合城市的经济水平和产业基础,提出不同城市的目标参考,给予不同城市广泛参与的机会。
二是强化目标引导,鼓励创新应用。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提出电动化比例、充换电建设数量、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等目标要求,并制定激励措施,促进有效提升试点车辆质量和数量合理增长。
三是明确重点任务,完善保障措施。提出了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政策和管理体系建设四项任务。明确试点城市、省市、组织部门职责,研究制定后续支持措施。
问:今年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会延续去年的发展趋势吗?工信部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还有哪些举措?
答: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它们也是我国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和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行业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掌握了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技术,建立了涵盖基础材料、零部件、制造装备等的综合体系,形成了完整的产业生态,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综合前期研究工作和有关方面意见,我们预计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仍将保持较快增长。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优化政策供给。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加强对新阶段重大问题的系统研究,及时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尽快完成积分管理办法修订,指导发布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图。
二是确保稳定运行。完善汽车生产风险预警机制,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加强国际资源开发合作,推动国内矿业进度加快,积极开展整车、零部件、基础件、关键材料等产业链上下游交流合作,打击投机炒作、抱团取暖严厉打击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多措并举,同时努力保障关键原材料供应和价格稳定。
三是支持创新突破。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作用,推动大中型企业融合创新,加快新系统电池、汽车级芯片、汽车操作系统等技术研究和产业化,促进“车、路、云”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许可管理规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严格生产准入管理,遏制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协同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社区、高速公路“充电难”问题。加快制定《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办法》,完善回收体系建设。
五是深化开放发展。继续落实汽车产业开放举措,加大对汽车企业境外投融资、消费信贷、境外投资保险等方面的服务支持,推进境外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多边机制作用和双边合作机制,加强各国在贸易、投资、标准制定等领域的沟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