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汽车销售增值税发票丢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汽车销售增值税发票丢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应该怎样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
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因此,贵公司可以按上述规定让销售方重新开具发票,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和抵扣进项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汽车销售增值税发票丢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汽车销售增值税发票丢失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