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汽车销售合同的条款范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汽车销售合同的条款范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汽车卖后有买卖协议,但是没过户,出现事故后,原车主还有责任吗?
因情况而异。
对卖方和买方而言:
1、若签有车辆买卖合同,先看合同是否就该种情况进行了约定,有约定依照约定,但该约定只具有对内效力,即只能约束买方和卖方。
2、若合同无约定,则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责任,与卖方即原车主无关。
对受害人而言: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责任。
你好, 车辆没有过户,原车主还是有责任的。根据对车辆管理要求, 机动车在发生转让或其它变更时, 车主应及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更新。对此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强制要求这一点, 可有要求及时办理, 所以一旦有事故,相关执法部门仍然会依照车辆原有登记人(车主)来处理或办理案件。车辆买卖双方有着签定交易协议的, 那这份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但前提也必须是出于双方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另外,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 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买家)承担赔偿责任。但必须注意的是, 如果该受让人(买家)无力支付所有费用时,相关执法部门还是可以依法执行该车辆原有登机人(车主)先行垫付费用, 然后再由原车主根据买卖协议向买方追偿。
谢谢邀请,责任肯定是有的,而且是主要责任。你们买卖车虽然签订了买卖协议,然而这种协议并没有法律效力,想要有法律效率除非到公证处公证。
买车方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在没有酒驾毒驾这些违章的情况下,保险可以予以理赔。如果是违法在先导致交通事故的,你们双方都要负法律责任。如果他没有赔偿能力的话,你还要负责后续的全部赔偿。
所以买卖车必须过户,包括保险,这样才能规避不必要的重大风险,没有过户的话尽快去过户吧,希望对你有用。
这个要视情况而定
在车辆买卖中,买卖的标的是车,对于车来说,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必须买交强险,所以这就要看你交付的车辆是否按要求购买了交强险?
若已经购买交强险,没过户,只有买卖协议,但车辆已经交付买主,车辆已经不是卖主驾驶,不受其控制了,而是买主控制驾驶,应该由买主全权负责交强险以外的经济赔付和刑事责任。
若是没有购买交强险,卖主交付的车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车辆要求,交付后出了事故,虽然车已经不是自己控制驾驶,但要承担交强险部分的经济责任,其余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全部要买主承担。
最后特别提醒的是:买卖二手车,一定注意记得过户哦。
以上痴人话车,祝愉快顺意!!!
有责任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只看行驶证的登记人,如果你们的买卖协议有写清楚出事故后的责任划分可能你的责任会少一些,但如果开车人弃车逃跑或者拿这车去干违法的事情抓的还是你,所以建议既然你都卖了车还是过了户。
汽车带牌出售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就是包你上牌的费用,包括购置税啊上牌,车检,交强险,车船税路桥费等等车子正常上路必须要交的费用+裸车价,你谈的最终价格包括这些一起,就是带牌销售的意思了!
类似这样的条件在北京,上海,深圳这种上牌难的地方就比较实惠,其他城市上牌花不了多少,给经销商办也就是图简单省事而已!
行驶证不用担心,办完肯定会给你的,且是你的名字!
汽车带牌出售也可以说是背户车,指的是车辆和拍照统一出售给买家,这种情况下,一般车辆所有人是不会做变更的,所以会有一定的风险,建议在买卖此类车辆时,一定要确定好车辆买卖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条款中尤其注意,对于使用权的归属,以及出现事故之后的责任判定。
一般是销售负责给你上牌,当然需要买方支付上牌费,而这部分费用比正常上牌费用多出很多,实质是一种变相的“加价”卖车行为。
商业行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双方都能接受就好!😁
这个很好理解,就是连车带牌一起卖给你,意思是说不用过户,你可以直接挂他的牌开,当然你想过户也可以,这种带牌卖多出现在那些限牌城市,对外限行的那些一二线城市,因此很多对于需要本地车牌又无奈于摇不到车牌、竞拍价格太高等的这类人群,就会考虑购买带牌出售的车,一般购买合同签订责任分明,最好就是直接与车主本人签订合同最为稳妥。这类车在广东这边多称为协议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汽车销售合同的条款范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汽车销售合同的条款范本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